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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中心誠徵鐘點(儲備)教師數名

項目名稱

                 

職務名稱

鐘點(儲備)教師

人數

正取數名

    

詳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華語中心華語鐘點教師授課鐘點支給要點

(1)具備華語文教學相關專業。

(2)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

(3)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100小時)以上結業者。

工作內容

時間及地點

工作內容:
本次徵選鐘點教師為儲備教師性質,於本中心有開設課程時徵詢教師授課意願及授課時段安排課程,不固定排課。

工作時間:依課程時間安排(必要時可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共同教育中心華語中心(基隆市)

報名方式

請於 113   12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之畢業證書電子檔。(若非華語教學相關系所

     畢業者,以下第3-5項須擇一檢附)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電子檔。(無則免)

(4)華語教學時數證明電子檔。(無則免)

(5)華語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證書電子檔。(無則免)

(6)3年內之外語能力證明電子檔。

(7)其他有利甄選之證明文件。(如有華語師資班、文化課程等

     授課經驗皆可於甄選時加分,其他如擔任課後輔導教師等

     亦可附上時數證明等相關文件)

以上資料請合併為一個PDF檔,檔名格式為「鐘點教師甄選-姓名」,例如:鐘點教師甄選-王曉明。回傳履歷表及相關所需資料至本中心信箱(ntouclc@email.ntou.edu.tw)

評選方式

1)個人履歷資料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並於累積3名以上遞件

者時辦理面試,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入選者參加面試。

2)審核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報名資料僅供本次甄選

     使用,並請自行留檔,中心將於甄選結束後統一銷毀。

備註

1)資格條件審查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需求單位連絡人:洪小姐,電話:(02)24622192

分機2057,郵件:ntouclc@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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