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 明 |
職務名稱 |
鐘點(儲備)教師 |
人數 |
正取數名 |
待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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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
(1)具備華語文教學相關專業。 (2)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 (3)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100小時)以上結業者。 |
工作內容 時間及地點 |
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依課程時間安排(必要時可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共同教育中心華語中心(基隆市)。 |
報名方式 |
請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之畢業證書電子檔。(若非華語教學相關系所 畢業者,以下第3-5項須擇一檢附)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電子檔。(無則免) (4)華語教學時數證明電子檔。(無則免) (5)華語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證書電子檔。(無則免) (6)3年內之外語能力證明電子檔。 (7)其他有利甄選之證明文件。(如有華語師資班、文化課程等 授課經驗皆可於甄選時加分,其他如擔任課後輔導教師等 亦可附上時數證明等相關文件)
以上資料請合併為一個PDF檔,檔名格式為「鐘點教師甄選-姓名」,例如:鐘點教師甄選-王曉明。回傳履歷表及相關所需資料至本中心信箱(ntouclc@email.ntou.edu.tw) |
評選方式 |
(1)個人履歷資料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並於累積3名以上遞件 者時辦理面試,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入選者參加面試。 (2)審核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報名資料僅供本次甄選 使用,並請自行留檔,中心將於甄選結束後統一銷毀。 |
備註 |
(1)資格條件審查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需求單位連絡人:洪小姐,電話:(02)24622192 分機2057,郵件:ntouclc@email.nto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