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社會責任實踐與永續發展中心社會責任實踐組 誠徵行政組員或行政專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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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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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行政組員或行政專員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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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正取1名,必要時擇優備取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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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按所具職務名稱第一級支付,詳如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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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條件 |
1.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學士:行政組員;碩士:行政專員)。 2. 具推動永續發展相關經驗者尤佳。 3. 擁有機關學校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4. 熟悉網站管理、公文撰寫、經費編列及電腦文書軟體者。 5. 主動積極且配合度高,並具備溝通能力佳、穩定性高及團隊合作能力之人格特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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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時間及地點 |
工作內容: 1. 編製永續報告書。 2. 負責永續排名相關資料填報。 3. 參與永續獎項申請、永續參展及其他相關永續活動。 4. 校際聯盟系統(如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泛太平洋大學聯盟及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永續業務。 5. 編列永續發展組經費及財產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單位業務調整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同本校職員上下班時間。(必要時須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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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請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檢附 1. 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含工作經驗)。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如有工作經驗或通過英文檢定者,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4. 其他有利審查的證明文件。 請將以上資料寄達: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與永續發展中心莊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行政組員或行政專員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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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式 |
1. 書面資料審查。 2. 書面資料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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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 2. 資格條件初審通過者,由本校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初審未通過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書面資料) 3. 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倘公告日期截止應徵人數未達2人,得繼續延長公告期間,直到順利聘任。 5. 需求單位連絡人:莊先生,電話:(02)24622192 分機: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