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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務組誠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總務處事務組技士 職缺公告

  • 職稱:技士
  • 職系:電機工程職系
  • 名額:1名
  •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工作內容:
  1. 高低壓維護保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
  2. 電梯維護及檢測之現場施作配合工作及外包廠商施工之督導。(含採購及電梯維護費用核銷等)
  3. 校區無(缺)水、漏水通報及因應處理。(含採購業務)
  4. 支援大型活動與慶典水、電及電梯維護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1.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 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為佳。
  3. 具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為佳。
  4. 具總務、採購等相關行政工作。
  5.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及公文處理。
  6. 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敬業態度和學習熱忱。
  • 工作地點: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交通資訊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
  • 聯絡方式:
  1. 出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事務組陳先生,(02)2462-2192分機1116
  2. 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請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人事室/表格下載/職員部分)請如實填列並親自簽名後一併掃描檢附。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近一次派令。
  5. 銓敘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電機工程」職系職務審定函)。
  6.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 最近五年獎懲令。
  8.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等資料。
  9. 取得相關之證照資料。
  1. 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 1 名,得視成績增列後補 1 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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