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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營繕組誠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技士 職缺公告

職稱:技士

職系:電機工程職系

名額: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工作內容:

1.建築物及周邊公共設施水電修繕工程及電梯、緊急發電設備維護及防汛防颱措施工作 。

2.變電站高低壓設備維護保養採購及督導。

3.節能及再生能源規劃管理業務

4.支援全校大型活動與慶典工作。

5.職務輪調或業務之調整。

6.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為佳。

3.具有水電修繕工作經驗尤佳

4.具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為佳。

5.具總務、採購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為佳。

6.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AutoCAD)及公文處理。

7.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敬業態度和學習熱忱。

工作地點: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交通資訊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

聯絡方式:

  1. 出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 蘇昱維組長  ,(02)2462-2192分機 1300
  2. 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   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人事室/表格下載/職員部分)請如實填列並親自簽名後一併掃描檢附。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近一次派令。
  5. 銓敘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電機工程職系」職系職務審定函)。
  6.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 最近五年獎懲令。
  8.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9.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等資料。
  1. 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 1 名,得視成績增列後補 1 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如有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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