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第12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8條第5款規定略以,治校理念說明會結束後,本校編制內講師以上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依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案教師以無記名方式行使同意權,得同意票達領票教師數過半數者為通過,並停止開票,票數結果不公開。又前開領票教師數係指行使同意權當日領票數。
二、有關行使同意權投票相關資訊如下:
- 時間:115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投票結束後隨即於現場開票。
- 地點:本校海洋廳。
- 選舉人:以校長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為統計基準日,當日在職之本校編制內講師以上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依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案教師(含休假研究及借調教師)。選舉人應親自在校投票,不得代理。
- 辦理方式:
- 為利選舉人知悉,將另行發放紙本投票通知單。
- 選舉人領票時,應攜帶本校教職員證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件(證件應含照片及身分證字號;外籍教師證件應含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俾利身分查對,未備證件,恕不予領票。另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須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地點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地點。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地點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 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通過資格審查校長候選人個別行使同意權。
- 開票時,依候選人編號順序逐一開票,投錯票匭視同廢票。當候選人同意票數達當日實際領票人數半數時為通過,並停止開票。無效票認定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規定辦理。
三、本校第12任校長候選人行使同意權人名冊,請點選下載檢視。
四、如前開名冊經公告後,選舉人有發現錯誤或遺漏,並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向本校第12任校長遴選委員會申請更正(電子郵件信箱:person.ntou@gmail.com),逾期不予受理。